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精神文明建设成效显著 一批单位受表彰

【发稿时间 :2018-01-19 09:19 阅读次数:

  

   (记者 徐盛兵)日前,市委、市政府联合发出通报,决定分别授予333个单位为2014~2016年度太仓市文明单位、文明镇、文明村、文明社区、文明校园。

  近年来,全市上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、省、苏州和我市关于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工作部署,坚持围绕中心、服务大局,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,广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,精神文明建设取得了新进展,城乡社会文明程度和市民文明素质不断提高,涌现出一批工作基础扎实、创建成效突出的先进单位。为充分展示我市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成果,进一步调动全社会参与精神文明创建的积极性、主动性,经严格评选,市委、市政府决定授予市人民法院等149个单位2014~2016年度太仓市文明单位称号,授予城厢镇等5个镇2014~2016年度太仓市文明镇称号,授予娄东街道横沥村等69个村2014~2016年度太仓市文明村称号,授予娄东街道滨河社区等68个社区2014~2016年度太仓市文明社区称号,授予苏州健雄职业技术学院等42个学校2014~2016年度太仓市文明校园称号。

  市委、市政府希望受表彰的单位不忘初心、牢记使命,珍惜荣誉、再接再厉,发挥榜样示范作用。全市各地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,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,紧紧围绕市委、市政府提出的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目标,更加广泛、深入、扎实地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,着力提升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,为谱写新时代太仓发展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