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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市出台《意见》推动绿色殡葬改革

【发稿时间 :2018-01-02 10:44:00 阅读次数:


日前,我市出台了《关于进一步推动绿色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》太政发〔2017〕95号)文件进一步倡导绿色殡葬理念,树立殡葬文明新风,促进社会和谐进步。

《实施意见》提出,我市推绿色殡葬改革的举措主要包括落实和完善惠民殡葬政策,全面提升惠民殡葬服务能力和水平;加快以公益性安息堂和殡仪服务中心建设为重点的殡葬设施建设,完善群众办丧场所;强化公墓内部管理,提升殡葬服务水平;倡导和鼓励绿色生态葬法,引导文明节俭办丧,革除丧葬陋习等重点目标和工作任务,进一步推动实现殡葬改革有序化、殡葬设施现代化、殡葬管理规范化、殡葬服务优质化、散坟整治常态化、节地安葬生态化、祭祀习俗文明化。

在推行骨灰入安放过程中,我市将加快推进殡葬基础设施建设,进一步加强对已建安息堂的改造升级,有序扩建停车场地、道路、绿化、照明和休息场所,拓展服务功能。从2018年起,各镇(区、街道)镇级殡仪服务中心建设作为城乡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重要内容,大力推进,认真规划、合理选址,市级财政将根据面积,给予一定的奖励。同时,到2018年底有关区镇全面完成散坟整治工作,搬迁的散坟及新产生的骨灰要统一存放至安息堂或公益性公墓(仅限于合葬),并根据实际情况,进一步落实奖补政策和激励措施,及时组织力量将原墓区用地、墓穴占地全部复耕还田(林)。

在加强殡葬服务机构规范化管理方面,我市将根据《太仓市殡葬服务机构考评办法(试行)》,定期对公墓、公益性安息堂(陵塔)开展考评,落实属地年度检查和日常监管。对历史上集中安葬而长期形成的、暂时不能搬迁的公益性公墓,按照目前确定的用地范围,不得扩大原有墓穴规模,督促有存量墓穴公墓进行内部改造和绿化美化建设。同时,进一步做好经营性公墓GPS卫星定位,严禁超越土地红线图确定的范围和在非土地权属范围内开发墓穴,严格落实单人穴占地不超过0.7平方米、双人穴占地不超过1.0平方米的建设标准,切实遵照市相关部门政策规定,实施规范的封闭式管理和经营。

此外,我市还将充分利用各种有利时机,广泛开展殡葬政策法规的宣传,通过要求全市各殡仪服务场所进一步加大孝文化宣传力度,弘扬先进殡葬文化,积极倡导文明节俭办丧,引导群众自觉破除丧葬陋俗结合实际制定文明殡葬的乡规民约,充分发挥村(居)委会、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作用,增强人民群众参与殡葬改革的自觉性。同时,紧密联系实际,加强殡葬科技成果应用,创新骨灰安葬方式,推进骨灰处理多样化,推广节能减排的殡葬设备和一次性可降解骨灰盒的使用,倡导居民将家族墓采用生态绿色方式安葬,适时推广树葬、花坛葬、草坪葬、可降解葬和江(海)葬等生态葬法。